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1. 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专业一致 ;
2. 一本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语文、英语学科普通话水平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与应聘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 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 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5. 骨干教师年龄要求:45岁以下,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6. 有3年及以上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全日制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至少一届毕业班教学经验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省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业绩特别突出的竞赛教练,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龄不限,招聘程序从简,待遇从优。
2.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具备班主任工作经验,且所带班级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个人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4.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不含片段教学竞赛课、说课比赛)或教师素养大赛、主持的教育科研课题评优获一等奖及以上。
1.优秀毕业生满工作量年均收入6-14万元;
2.优秀骨干教师满工作量年均收入14-30万元;
3.名优特级教师满工作量年均收入18-40万元。
4.试用期满后,按国家标准购买五险一金;
5.教职工就餐免费;
6.学校安排教师公寓;
7.教职工享有生日、结婚、生子、节日等福利;
8.享受学校学区房购房优惠及一次性购房补贴;
9.教职工子女入本校义务教育阶段读书免学费;享有与公办教师职称评定、晋升同等待遇,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获得各种荣誉。